【财政部、国家电影局:暂免征收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财政部、国家电影局14日发布公告,暂免征收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湖北省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免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