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禁止直接或间接从印度输入猪、野猪及其产品】海关总署发布关于防止印度非洲猪瘟传入我国的公告,将禁止直接或间接从印度输入猪、野猪及其产品。禁止寄递或携带来自印度的猪、野猪及其产品入境。一经发现,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在进境运输工具(如船舶、航空器等)上,如发现有来自印度的猪、野猪及其产品,一律作封存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