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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取消电信业务资费事前告知规定 要求完善公示制度保障用户合法权益
【两部门取消电信业务资费事前告知规定 要求完善公示制度保障用户合法权益】据国家发展改革委6月15日消息,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取消电信业务资费告知制度的通告》,取消《关于电信业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通告》中关于资费方案执行前的告知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涉及在全国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执行的资费方案,执行前不再告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其他资费方案执行前不再告知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