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出台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新规”,生猪养殖用地取消15亩上限】6月15日,湖北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主要内容分设施农业用地范围、用地规模、支持措施、项目备案、服务监督等5个部分。“新规”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新规”提到,畜禽养殖的辅助设施用地,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的10%以内,除生猪养殖外,最多不得超过15亩。(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