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对冷藏食品贮存服务提供者备案】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日在官网发布,对非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冷藏冷冻食品贮存业务进行备案征求意见稿。据征求意见稿,冷藏冷冻食品贮存服务提供者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其营业执照所在地备案机关进行备案。此次备案范围包括: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对温度、湿度等有特殊要求(冷藏冷冻)的食品贮存业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据了解,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