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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旗法、国徽法修订 明确禁止倒挂等损害国旗尊严行为
【国旗法、国徽法修订 明确禁止倒挂等损害国旗尊严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修正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修正草案)》8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草案规定不得倒挂或者以其他有损国旗尊严的方式升挂、使用国旗。根据国旗法修正草案,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产品外观设计和商业广告;公民和组织在网络中使用国旗图案,应当遵守相关网络管理规定,不得损害国旗尊严;不得倒挂或者以其他有损国旗尊严的方式升挂、使用国旗;不得随意丢弃国旗;大型群众性活动结束后,活动主办方应当妥善处置活动现场使用的各类国旗。国徽法修正草案进一步明确和限定国徽和国徽图案的使用范围,规定商标、产品外观设计、商业广告、日常用品和陈设布置等不得使用国徽和国徽图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