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调整部分进出境货物监管要求】海关总署发布2020年第99号公告,决定对部分进出境货物监管要求进行调整。其中包括:取消出境水生动物养殖场提供水质监测报告和进境水生动物隔离场工作人员提供健康证明的监管要求;取消出境粮食申报提供自检合格证明的监管要求,改为提供质量合格声明;取消出口生产企业对肉类和水产品加工用原辅料进行自检的监管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