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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院等演出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第四版)》印发
【《剧院等演出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第四版)》印发】9月18日,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印发《剧院等演出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第四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第三版)》等通知。剧院等演出场所观众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剧院座位数的75%。新冠肺炎疫情低风险地区,经当地党委、政府同意,上网服务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疫情防控风险等级调整为中高风险区域的,建议暂停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