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快讯
启迪环境:参股子公司桑顿新能源收到法院破产重整裁定
【启迪环境:参股子公司桑顿新能源收到法院破产重整裁定】近日查询到参股子公司桑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关于被其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的相关信息。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湘03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余姚市海泰贸易有限公司对桑顿新能源的破产重整申请,并指定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长沙)律师事务所共同担任桑顿新能源管理人,债权人应于2024年10月28日前向桑顿新能源管理人申报债权。桑顿新能源是公司持股22.7673%的参股公司,不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破产重整事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不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