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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对华玻璃纤维纱线作出反倾销初裁
【欧盟对华玻璃纤维纱线作出反倾销初裁】2024年10月1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于2024年10月11日对原产于中国的玻璃纤维纱线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河南光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临时反倾销税为26.3%、其他公司临时反倾销税为56.1%。涉案产品的欧盟CN编码为ex 7019 13 00和7019 19 00项下的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措施自公告发布次日起生效,有效期为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