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欣食品:持股5%以上股东收深交所监管函】 海欣食品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滕用雄、滕用伟、滕用庄、滕用严收到福建证监局警示函和深交所监管函。因滕国铿名下账户于2024年9月9日买入公司股票20.36万股,9月13日卖出同等股份,以及滕用庄账户于9月18日至19日买入420.83万股,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福建证监局对其采取警示函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