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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鼓励创新公司债、企业债等债券发行,对发行创新债券品种的单家企业最高奖励150万元
【宜宾市:鼓励创新公司债、企业债等债券发行,对发行创新债券品种的单家企业最高奖励150万元】 据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中提到,支持金融机构招引落户。在宜宾市辖区内新设立或新引进的金融机构,市财政分类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对地市级银行分支机构给予200万元奖励;对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地市级(或川南片区)分支机构给予120万元奖励。优化中心城区金融集聚区功能布局,建设一流现代金融集聚服务区。支持打造以银行、保险、地方金融组织为主的金融集聚区,对新入驻金融集聚区的银行业机构、保险业机构、其他金融机构、金融中介机构,分别按照30万元/户、20万元/户、10万元/户、5万元/户的标准对县(区)政府给予奖励。鼓励直接债务融资。鼓励创新公司债、企业债等债券发行,对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科创债券、低碳转型债的创新债券品种,按照企业当年实际融资额的4‰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当年奖励最高不超过1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