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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同洲:涉102名投资者诉讼索赔案,法院一审判决公司向投资者赔偿损失513.61万元
【*ST同洲:涉102名投资者诉讼索赔案,法院一审判决公司向投资者赔偿损失513.61万元】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根据《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显示,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涉及殷关顼、姚丽华等102名投资者的诉讼索赔案件做出一审判决、准许投资者李聚省等5名投资者撤诉。法院判决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各原告支付赔偿款(公司向殷关顼、姚丽华等102名投资者赔偿损失513.61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9.88万元);被告欧阳建国对上述公司所负债务的5%部分对朱永清、徐灵慧、陈国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判决系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鉴于案件尚未结案,公司暂无法判断上述投资者诉讼事项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