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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源新材:周举东先生将在2024年11月8日归还占款
【浩源新材:周举东先生将在2024年11月8日归还占款】浩源新材公告,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原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余额5.1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5.59%。新疆证监局责令公司及原控股股东六个月内完成整改,解决资金占用问题。2024年11月7日,公司收到现实控人和原控股股东向公司出具的回复函:双方就原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事宜达成一致,周举东先生将在2024年11月8日归还占款。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款项,会计师事务所也未出具有关专项核查意见。公司能否在11月10日整改期限届满前完成整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