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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益丰控股澄清公告:11月5日所指的「鼎益丰」或其关联公司并非指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
【鼎益丰控股澄清公告:11月5日所指的「鼎益丰」或其关联公司并非指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鼎益丰控股港交所公告,本公司谨此声明,据其所深知、尽悉及确信,(a)于11月5日通告中所指的「鼎益丰」或其关联公司并非指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b)公安局概无就通告的内容联络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包括该等于中国成立的附属公司);及©于11月5日通告中所提述有关欺诈或其他不当行为的指控(包括但不限于「虚假理财产品和「DDO数字期权」(属于「空气币」)」所提述者)及针对「鼎益丰」及其关联公司所采取的行动并不涉及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