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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基协发布《港股通投资顾问服务机构备案指引》
【中基协发布《港股通投资顾问服务机构备案指引》】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对《关于为提供港股投资顾问服务的香港机构开展备案的通知》进行了修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次修订不对《通知》内容进行实质改动,仅将名称修改为《港股通投资顾问服务机构备案指引》,规范文字表述,统一格式体例。另外,结合备案实践,增设机构主动申请注销备案相关条款。申请备案的相关机构,应当按照《指引》第三条要求,通过协会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提交备案材料,相关系统上线开放时间另行通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微信公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