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夫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埃夫特发布异动公告,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芜湖远宏工业机器人投资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芜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函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