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刘立宪受贿案一审宣判】12月24日,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刘立宪受贿案,对被告人刘立宪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对刘立宪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