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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严防趋利性执法司法 平等保护各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最高法:严防趋利性执法司法 平等保护各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记者从13日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上获悉,最高法表示,审判执行工作中要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严防趋利性执法司法。最高法提出,要深刻认识趋利性执法司法的严重危害,严格依法加强对相关案件的审查,聚焦扩张管辖、以轻缓刑威胁诱导认罪认罚等情形,建立健全甄别、处置、防范机制。要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守信践诺,依法监督、纠正违法利用行政手段干预经济纠纷问题,加强对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的司法监督。最高法表示,要推动重大改革举措落实落细落到位。围绕“深化审判权和执行权分离改革”,要科学研究论证执行体制改革方案,全面推进交叉执行工作,保障当事人、检察机关和社会公众对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推动构建符合国情实际和执行工作实际、有利于促进执行公正公信、提高执行权威效率的国家执行体制。(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