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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对于评级结果为5级的公司,应当制定实施风险处置方案
【金融监管总局:对于评级结果为5级的公司,应当制定实施风险处置方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印发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应当根据保险公司监管评级结果和风险程度,科学制定监管规划,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及早进行干预,将评级结果作为采取监管措施以及日常监管中市场准入、现场检查的重要依据。对于评级结果为1级的公司,不需要根据评级结果采取特别的措施和行动。对于评级结果为2级的公司,一般不需要根据评级结果采取特别的措施和行动。针对公司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可视情况开展监管谈话和风险提示,督促公司改进。对于评级结果为3级的公司,除上述措施外,应区别情形采取以下措施和行动:提高非现场监管分析频率,开展现场检查,要求公司提交风险管理改进计划,控制增设分支机构,责令公司控制高风险投资和业务规模,督促公司持续压降风险敞口。对于评级结果为4级的公司,除上述措施外,应区别情形采取以下措施和行动:限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限制向股东分红,责令增加资本金,责令停止接受部分或全部新业务,责令调整业务结构,限制增设分支机构,限制商业性广告,限制业务范围,责令调整资产结构,限制投资形式或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