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凯股份: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 洛凯股份公告,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经查,公司2021年和2022年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谈行、董事会秘书臧源渊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将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意识,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规定期限内向江苏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