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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新材: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泰和新材: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泰和新材4月9日发布公告,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二个交易日(2025年4月7日、2025年4月8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形。 经核实,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