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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沪高铁:签订委托运输管理合同及客站商业资产委托经营合同
【京沪高铁:签订委托运输管理合同及客站商业资产委托经营合同】京沪高铁公告,公司与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京沪高速铁路委托运输管理合同》及《京沪高速铁路客站商业资产委托经营合同》。合同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委托运输管理费用和铁路运输清算采用月度预付,季度(年度)结算方式。委托运输费用标准为动车组列车服务费0.16万元/千辆公里,基础设施设备维护与车站旅客服务费分别为270.57万元/营业公里、224.09万元/营业公里、261.89万元/营业公里。客站商业资产使用费按上一年实际支付的使用费为基数,按每年5.355%增幅比例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