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刘贵祥:厘清创业板不同责任主体信披责任边界】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指出,下一阶段,最高人民法院将重点围绕创业板信息披露特点,厘清不同责任主体对信息披露的责任边界,区分不同阶段信息披露的不同要求,严格落实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和证券中介机构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核查把关责任。高度重视新证券法的贯彻落实,及时研究出台相关司法解释;积极推进证券民事诉讼信息化平台建设。